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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人變被告?Threads熱話驚現「叫人唔好救」?一文拆解「路人施救」與「駐場急救服務」的法律真相
大家最近刷 Facebook、Instagram 或者 Threads 的時候,有沒有留意到一些讓人眉頭深鎖的貼文? 小編最近見到,網上竟然流傳著一些熱門貼文,內容提到有些大型機構或物業管理公司的前線 人員,提醒大家「不要隨便為有需要的人進行急救」,甚至勸喻「不要為沒有呼吸的人進行 CPR(心肺復甦術)或使用 AED(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)」,以免惹上法律官司。這類貼文隨即引來網民熱烈討論。 不少人看後都感到疑惑、甚至有點心寒:難道在香港「見義勇為」真的會惹禍上身?與此同時,小編在業界也觀察到另一個令人擔憂的現象——不少機構在籌辦大型活動時,為了「貪平」或趕進度,草率選擇了一些報價極低、卻缺乏完善保險與專業支援的「駐場急救服務(Event First Aid)」團體。 今天 RESCare Hong Kong 想用最簡單直接的方式,跟大家理性拆解「路人/傍人施救」與「專業駐場急救」在香港法律下的真正權責,幫大家釐清誤解! 一、 路人伸出援手:沒有「好人法」,真的會被告嗎? 所謂的「好人法」,正式名稱是《好撒瑪利亞人法》(Good S
7月13日讀畢需時 5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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